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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隔離中心禁中藥 歧視中醫?

大公文匯全媒體 香港连线 2020-09-04

【4·3香港連線】大公報記者楊州、李雅雯報道:內地以中醫藥治療新冠肺炎疫症成效高達九成,但本港的駿洋邨檢疫中心竟把中藥列作違禁物品!有註冊中醫師向《大公報》投訴,駿洋邨檢疫中心禁止將中藥轉交給需服用的隔離者,告示中的「違禁物品」,中藥竟列首位,排於酒、武器及不雅物品之前,他直言「這是對中醫藥界的侮辱」,並質問「中醫師都變了違禁品從業員?」香港註冊中醫學會指出,《基本法》肯定中醫地位,檢疫中心此舉明顯逆行,質疑本地中醫發展正開倒車。


火炭駿洋邨檢疫中心不允許送中藥,有長期病患的隔離人士被迫停止中藥治療(中新社圖)


該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註冊中醫師接受大公報記者獨家電話訪問,投訴中藥竟被檢疫中心列作違禁品。本周二(3月31日),他有一名有長期病的病人要入住駿洋邨,接受十四天隔離檢疫,其間病人服完帶入營的中藥顆粒(中藥沖劑),又未能出營覆診,遂向他「求救」。中醫師遂將調配好五至七天劑量的中藥顆粒送到駿洋邨,「我將中藥沖劑包裝得好好,內附有註冊中醫師簽署嘅藥方」。

  

竟將中藥與武器並列違禁品

  

然而,負責轉交物資的民安隊隊員檢查後,發現是中藥,即表示不能攜帶入內,並指向牆身貼着的「營友交送物資須知」,告示上列出禁止送進檢疫中心的物品清單,排在「違禁品」首位的竟是中藥,之後依次是酒、武器、不雅物品、貴重物品等。


駿洋邨日前張貼通告,竟將中藥與武器並列為違禁物品(大公報圖)

  

該中醫師表示當場呆一呆,「我哋(註冊中醫師)變咗違禁品從業員?中藥係違禁品?仲要列第一位,比武器仲厲害!」中醫師即場向民安隊員解釋,該名隔離人士是他的病人,需要長期服用中藥,該批中藥顆粒有調理身體及醫治需要,希望能轉交與病人手上。民安隊員其後向上級請示,惟最終仍不獲准送藥入營。

  

中醫師雖感無奈,理解民安隊只是執行指示,卻質疑檢疫中心竟將中藥定性為違禁物品,甚至與酒、武器及不雅物品並列,是對中醫藥界的很大侮辱。他強調,該包中藥顆粒是註冊中醫處方藥物,並受《中醫藥條例》規管,檢疫中心憑什麼理據要「禁」;反之,西藥卻不列作「違禁品」,「點解中藥唔入得,西藥入得,按檢疫中心嘅纙輯,保濟丸都唔可以送入營;有退燒作用嘅止痛丸就可以?」


註冊中醫為接受隔離的病人帶中藥沖劑及涼果,惟駿洋邨管理人員拒絕轉交(大公報圖)

  

中醫師補充指,這位病人只是要接受隔離,既非確診者,亦非正接受西醫治療,所以與西藥相沖無關,但就被剝削服用中藥的權利。

  

他又說,長期病患者靠中藥調理身體保命,竟因隔離不能服用中藥,打斷治療,「衛生署用咁多年搞中成藥註冊,就係想大家安全食中藥,但檢疫中心第一樣違禁品就係中藥,好可笑,係咪香港嘅中醫發展,政府部門對中藥認知大倒退?」

  

《基本法》肯定中醫地位

  

香港註冊中醫學會副會長王冠明表示,《基本法》第138條肯定中醫地位,他直指檢疫中心的規定與本地中醫藥發展方向背道而馳,而中醫業界二月時已向政府相關部門表達有意參與抗疫,卻獲冷待,質疑本地中醫藥發展是否開倒車。

  

《大公報》向負責管理駿洋邨的民眾安全服務處(民安隊)查詢當日註冊中醫處方的中藥為何列作違禁品不獲准送入檢疫中心,該處昨晚回覆指民安隊會代送進檢疫中心的藥物只包括由註冊中/西醫處方的藥物及有註冊編號的成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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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公報記楊州、李雅雯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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